10月13日,新疆伊犁州霍爾果斯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在辦理系列欠薪案件時,面對身體殘疾的被執行人以及人數眾多的申請執行人,始終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從第三人處執行到部分工程款后,依法按照申請執行人的工資比例分配案款,同時為被執行人保留了必要的生活費用,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既保障了債權人合法權益,又為困境中的債務人保留生活希望,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這一系列案件涉及13個農民工,均因未拿到工資訴至法院。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通過深入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有一筆工程款。立即依法對該筆工程款采取強制措施,并順利執行到位。然而在分配案款時,執行法官發現被執行人系身體二級殘疾,已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日常生活不僅需要自理輔助,還面臨著高昂的醫療康復費用,家庭經濟十分困難。
面對這一特殊情況,執行人員深知,執行工作不僅要實現法律的公平正義,更要體現人文關懷。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在作出分配方案前,執行人員主動與申請執行人逐一溝通,詳細介紹被執行人的實際狀況,耐心講解法律中關于保障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的條款,尋求申請執行人的理解與支持后,最終作出雙方都認可的分配方案。
此次系列欠薪執行案件的妥善處理,是霍爾果斯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積極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生動實踐。“強制”是執行工作的綱,“善意”是執行工作的魂。在本案執行過程中,執行局沒有簡單地機械執行,而是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法律的框架內融入人文關懷,“強制”執行第三人到期債權,“善意”為殘疾被執行人保留生活費用,既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又讓被執行人感受到司法的溫暖,避免因執行工作導致被執行人生活陷入絕境,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今后,霍爾果斯市人民法院將繼續堅守司法為民的初心,不斷深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每一個執行案件中,努力平衡好各方當事人的利益,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為營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貢獻司法力量。
(中國日報記者毛衛華|迪力胡馬爾·阿不都艾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