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新疆察布查爾縣司法局召開社區矯正人員教育警示大會。會上,察布查爾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社區矯正人員木某宣布撤銷緩刑,恢復原判刑罰執行。
據悉,2025年4月25日,木某因犯盜竊罪被察布查爾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一年。在緩刑期間,木某未珍惜矯正機會,多次違反社區矯正管理規定,無故不按時簽到、拒不參加教育學習。更為嚴重的是,其于8月20日通過出借自有手機卡的方式,為另案處理的罪犯阿某提供電信詐騙幫助。
2025年9月18日,察布查爾縣司法局經審查后,依法向察布查爾縣人民法院提交撤銷緩刑建議書。法院審理查明,木某在社區矯正期間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為電信詐騙提供幫助并受到行政處罰,屬于情節嚴重情形,符合撤銷緩刑的法定條件。12月5日,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撤銷對木某的緩刑,恢復執行原判有期徒刑7個月的刑罰。
此次教育警示大會共有全縣70余名社區矯正人員參加。通過現場宣布裁定、開展警示教育,有效強化了社區矯正人員的法治意識和遵規守紀意識,達到了“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中國日報新疆記者站編輯毛衛華 通訊員:韓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