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執行到位標的達28.79億元,41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案款823.56萬元……這是3月17日記者從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打擊拒執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的。
“執行難”一直是司法工作的突出痛點,自2025年1月起,昌吉州兩級法院全年開展打擊拒執罪專項行動。
新聞通氣會現場。石榴云/新疆日報記者 楊舒涵攝
“8名被告人因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依法判處刑罰。”通氣會上,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楊睿表示,在強大的法律威懾下,眾多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案款,一批涉及民生、小微企業和金融領域的重點案件順利執結,法院全年辦結5萬元以下小標的案件18320件。
打擊拒執犯罪與善意文明執行并不矛盾。專項行動中,始終堅持寬嚴相濟、精準施策的原則,既依法嚴懲“惡意逃債”行為,也保護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做到不枉不縱、不搞“一刀切”。
在具體執行工作中,嚴格區分“有能力拒不執行”與“確無履行能力”兩種情形。對于隱匿、轉移、毀損財產,惡意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堅決依法打擊、追究刑事責任;對于暫時經營困難、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經營主體,則依法審慎采取強制措施,靈活運用“活封活扣”“執破融合”等方式,助力企業紓困解難、實現再生發展。
去年,昌吉州兩級法院全年通過執破融合方式結案47件,完成終本清倉1140件,為一批“僵尸企業”有序退出市場提供了法治化通道,推動市場秩序更加規范。
“不僅要讓失信者寸步難行,更要讓守信者安心經營。”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庭長楊潔表示,不少被執行人抱有僥幸心理,認為只要“拖一拖、躲一躲”,就能逃避履行法律義務。 隨著打擊拒執罪的力度持續加大,越來越多的被執行人逐漸意識到“賴賬無門、逃債無路”,專項行動期間41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定義務。
為讓打擊拒執的工作推進更順暢,昌吉州兩級法院搭建起多方協作工作平臺,讓法治執行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昌吉州中院牽頭起草辦理拒執犯罪案件的證據指引,建立立案、刑事審判、執行部門的月度聯席會議機制,同時與公安、檢察機關商定案件討論制度,統一辦案標準和執法規范,凝聚起打擊拒執犯罪的合力。
“打擊拒執行為的力度永遠不會減弱。”楊睿表示,昌吉州兩級法院將把專項行動有效做法制度化、常態化,推動執行工作由“集中攻堅”轉向“長效常治”,聚焦民生重點案件,嚴厲打擊長期逃債、暴力抗法等行為,對拒執行為堅持“零容忍、全覆蓋、無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