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人民法院通過實施限制出入境強制措施,成功執結兩起積案,執行到位16.5萬元,有效保障了群眾的“錢袋子”。
2023年至2025年間,努某作為兩起民間借貸糾紛的被告,身負44萬元的債務。判決生效后其長期推諉拖延。2025年8月7日兩起案件進入執行程序,8月10日法院向努某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和財產報告令,并對其名下財產存款進行了網上網下排查,均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為了擺脫債務,接到強制執行通知書的努某故意不接執行干警的電話,并試圖出境躲債。
2026年1月12日,有線索報告努某近期有出境的計劃,法院立即啟動與出入境管理部門的執行聯動機制。出入境管理部門依法將努某納入出入境限制名單,及時對其采取限制出入境強制措施。3月6日,當努某嘗試出境受阻后,才意識到失信懲戒的嚴厲后果,急忙撥通執行干警電話:“法官,我出不去生意就全黃了!我錯了,我馬上還錢!”
3月11日,出境無門的努某主動找到法院要求調解。在調解現場,執行干警一邊釋法明理,告知將面臨納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等嚴厲懲戒;一邊耐心引導雙方協商還款方案。努某紅著臉向兩位申請執行人說:“我之前總想著躲著就沒事,現在才知道失信了哪都去不了。兩個案子我各付13萬元和3.5萬元,剩余款項按約定給付。這兩起積案得以圓滿化解。
申請執行人感慨:“這錢拖了好多年,我都快沒指望了,沒想到法院一個限制出境,就讓他主動找上門了!”
此次執行既有效保障了群眾的合法權益,也彰顯了該院運用強制措施打擊規避執行行為的堅定決心,用實際行動踐行了司法為民的初心使命,始終把為民作為價值追求,堅持人民至上。
中國日報新疆記者站編輯:毛衛華 通訊員: 葉爾蘭·黑木然、古麥·巴哈提